在1944年下半年,德国空军向各个厂商发出了一份关于单引擎喷气式战斗机的紧急招标通知书。其中,空军希望新设计的性能必须接近或超过德军装备的其它喷气式战斗机。其动力必须采用一台亨克尔/希尔特109-011A型涡轮喷气发动机,并在7000米高空达到近1000公里的时速,同时,该战机还必须装备四门30毫米机炮。
为了满足德国空军的要求,梅塞施密特公司提出了P.1111方案,这是一种使用了木制和金属材料的无水平尾翼战斗机,在满载燃油和弹药后,这款战斗机的全重达到了4.2吨,7000米高空的最大时速可以达到995公里。在这款战斗机的基础上,梅塞施密特公司后来又提出了P. 1112方案,与前者相比,P. 1112的设计更为传统,有一个桶状的机身,在战争结束前,它只完成了一个简单木制舱段模型。
作为梅塞施密特公司的竞争对手,德国的亨克尔公司推出了三个竞标方案:即P.1078A、B、C。除了传统设计的A型之外,B、C方案都采用了飞翼式的布局。作为其中的首选版本,P.1078C是一架喷气式无尾翼战斗机,其驾驶舱位于进气口以上,而机关炮则位于进气口底部。至于P.1078B则更离经叛道,它采用了不对称设计,拥有两个机首——其中一个布置着驾驶舱,另一个安装了四门机关炮。需要指出,由于蓝图来源有争议,一些历史学家们相信,B设计更有可能是亨克尔公司在战败后为盟军当局绘制的。
1944-1945年间,亨克尔公司启动其它飞翼式战机项目包括安装有两台喷气发动机的双座夜间战斗机P.1079,以及单座双引擎火箭斗机P.1080,其中后者并没有采用传统的起落架,而只安装了一部降落用的滑橇——在起飞时,该机将由四台固体燃料火箭提供必要的升空推力。
事实上,上述概念只是设计师构想的一部分,在开发飞翼战斗机的同时,他们还在轰炸机的项目上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中一些创意令人拍案叫绝——比如阿拉多公司的E.555项目,以及霍顿兄弟为空军推出的几个超远程轰炸机设计。
这些方案的问世,一方面与飞翼式战机航程远、速度快的特点有关,另外,对轰炸机来说,这种布局还有一个好处,这就方便了机关炮塔的布置:在普通轰炸机上,由于机身部件的阻挡,这些炮塔存在许多射击死角,为保证轰炸机的生存,设计者只能安装更多的自卫机枪,这导致飞机的重量大幅上升。另外,在战场上,由于操作者过度紧张,经常会出现打中自身尾翼的情况。
但另一方面,飞翼式轰炸机则不然,如果要保证全方位的自卫火力,设计者只需在飞机背面和腹部各安装一个炮塔。正是因此,在1941-1942年,德国设计师便开始了关于飞翼式轰炸机的讨论。但按照计算,要想保证载弹量和航程,其全重可能要达到22吨,机翼面积则要超过165平方米——这已然超出了当时技术能实现的水平。然而,1943年后,随着喷气式发动机的出现,飞行器获得了更强大的动力系统,许多新概念也得到了实现的可能性。
在这些项目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阿拉多E.555,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43年6月,当时,阿拉多公司的沃尔夫冈·劳特博士提出了15个飞翼式轰炸机的方案——它们都是为了满足一个需求,即为新的远程轰炸机提供技术储备。这15个方案的指标具体各有差异,比如第1、2、3号方案的全重为25吨,4、5、6号方案的重量则超过了35吨。同时,其动力系统和外观也不尽相同,比如说1号方案安装了多达8台BMW 003喷气式发动机,并采用了飞翼结构,而11号方案则采用了传统布局,动力则由四台Jumo 012喷气式发动机提供。
按照设想,这些方案都可以携带4吨的炸弹,并达到超过700公里的时速,一些方案的航程则能达到4000千米。其中的核心构想非常明确,这就是在不受敌方战斗机拦截的情况下(当时战斗机的最高时速很难突破700公里)攻击敌人的战略目标。
阿拉多E.555的几种设计方案,从上至下以此为1、6和11(14)
这种设想背后,是来自军方的迫切需求:因为在1943年后,战局对德国已经极为不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开始寻找一种手段:通过集中打击敌军后方的重要设施,破坏其战争潜力,甚至换来体面的和平。
事实上,直到1944和1945年,第三帝国濒临失败之际,工程师们依旧没有放弃相关的研究,不仅如此,他们还计划用这些轰炸机达成一个史无前例的目标:在不着陆的情况下轰炸美国东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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